第二十三章:你誰啊?(求追讀)(第2頁)
到時候,他能拿到的份額就變少了。
富貴險中求……
現在,他完全可以自己去刺殺,只要偷偷摸摸將魔頭給宰了,拿走寶藏,擄走王妃。
以後自然可以逍遙自在!
他越想越激動,越想越澎湃,這個想法剛剛湧現出來,就猶如野火一般,瘋狂燃燒,生生不息,再也按捺不住了。
“你先在家裡等著,不允許任何人進來,誰詢問我的蹤跡,都不要說,明白了嗎?”
劍客冷然看向自己的左膀右臂。
“明……明白了。”
“很好,今夜過後,我們就能夠離開魔教了,到時候,我會帶你一起離開,享不盡的榮華富貴。”
“多謝護法。”
……
魔尊閣!
位於血雨教的頂峰。
上可攬星辰,下可俯蒼生。
這裡是唐國最恐怖的血雨魔尊的住處。
血雨魔尊稱號的由來有兩個。
一個是魔頭殺伐無數,手上染著無數的血,另外一個則是因為他太過好色,善於讓女人染血。
摩尊閣方圓百米之內。
沒有魔尊的允許,任何人不得擅闖。
這是血雨教眾所周知的事情,甚至可以說是鐵律。
但今日,一名揹著劍的猥瑣中年人,卻拾階而上,徑直向魔尊閣走去。
他,正是魔教的八大護法之一,離魂劍,張勝!
大宗師境界的高手。
天榜排名第三十,距離三花聚頂,只差一線。
死在他劍下的亡魂更是數不勝數。
在唐國,只要爆出他的名號,就足以讓無數人聞風喪膽。
平日裡,張勝對魔尊畢恭畢敬,任誰都說他是魔尊的第一忠犬。
獻母獻妻,無所不用其極。
但實際上,只有張勝才知道他對魔尊有多麼的痛恨。
他天賦異稟,魔尊比他更天賦異稟。
他好色,魔尊比他更好色!
兩人都在唐國留下了斑斑劣跡。
唯一不同的是,很多女人罵他噁心,是真覺得他噁心。
但有很多女人罵魔尊噁心,是埋怨魔尊為何不俘虜她,內心其實早就掃榻以待了。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魔尊極為英俊。
對於採花賊來說,英俊絕對是最大的殺器,而魔尊,恰好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