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他 作品

第18章(第3頁)

 他走到旁邊,手抄兜靜靜觀察。

 “你是我姐男朋友?”丁卯扭向李暮近,臉被燒燬得嚴重,連眼睛位置都找不到了。

 李暮近拉開凳子,坐下來:“從哪看出來的?”

 “聽見護士說了,也聽見你給她錢了,還是二十萬。”

 李暮近點頭,“我上個月買馬具花了六十萬,照你的說法,馬也是我女朋友。”

 丁卯不說了。

 李暮近也問:“她是你親姐姐?”

 “你看不出來嗎?”

 “眼都燒沒了,還能確認?”

 丁卯勉強笑了笑:“她是不是我姐姐,為什麼用眼睛確認?有眼睛就一定看得清嗎?”

 李暮近挑眉,覺得有趣,沉默中,瞥見床頭櫃戶口本,拿起,隨手翻開。

 戶主頁寫著“丁文蘭”,蓋著死亡註銷紅章。

 第二頁丁珂,沒有曾用名,姓名處就是丁珂。出生年月比他的珂珂早兩年,生日也不同。

 第三頁丁卯,也沒改過名,今天剛滿十六歲。

 三人戶籍地在津水市。

 而他的珂珂一直是鳩州人。

 丁卯看不見畫面,看得見影子,耳朵也比從前靈敏,知道來人拿起他家戶口本:“你想知道什麼?”

 李暮近放下:“想知道你姐姐。”

 “為什麼想知道?”

 李暮近微微仰頭,緩慢地閉眼,又睜開,好像編好了理由:“因為……想成為她男朋友。”

 丁卯停頓片刻,講起他家的故事。

 他們的母親丁文蘭年輕時被一個津水人欺騙,他精神控制丁文蘭,使她不顧父母反對,執意輟學跟他私奔,詹城輾轉至津水。

 但男人何止欺騙,出軌、家暴,甚至在知道她懷孕後還想把她的孩子賣掉。

 她拼死留下孩子,代價是接客,幫他掙賭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