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夏 作品
第292章(第3頁)
江父:“你說什麼?你再說一遍?”
許罌語氣溫和而平靜,可越是如?此,諷刺意味越強烈:“我說,你應該下地獄。”
她沒辦法在這個世界真的重傷或者死亡,她還?要和陸辭、陸瀝成過她的好日子,憑什麼要為了江父這種人渣犧牲自己?
所?以保命符是最?好的選擇,沒有之一。
因為除了判刑,江父還?有一種更好的去處——精神病院。
如?果只是讓江父判刑,許罌還?覺得便宜他了。
儘管原則上精神病人住院治療是自願的,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法律允許對精神病人進行強制醫療。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4條,如?果精神病人實施了暴力?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或公民人身安全?,並且經過法定?程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同時?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這裡的“暴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對自身或他人的傷害行為。如?果精神病人已經表現出自殘傾向或已經直接傷害到自身或他人,這將是判斷其是否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性的重要依據。
江父果然被她激怒,罵了一聲“□□麻痺”就從衣服內側掏出一把隨身攜帶的匕首——
許罌驚了一跳,她以為江父會抓起牆角的磚頭砸向她,沒想到他竟然隨身攜帶凶器。
不過無所?謂,只有江父達成想要傷害她的目的,她的目的就達成了。
電光火石之間,她呼喚系統,使用了保命符。
這保命符比她想象中要高級,不僅她被捅這一刀後不會有事,而且過程中沒有任何疼痛,幾天後傷口癒合還?不會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