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88章
秦嶺聽見齊輝和楊俊說話,就知道他們熟悉,見到齊輝來和自己說話,便問道:“怎麼個和解,難道讓我妹妹去陪她喝酒?”
齊輝聽他這麼一說,搖著頭說道:“這個不可能,我們在這裡是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你們也別再告了,他也別再找你麻煩,行不行?”
秦嶺也知道對方沒有動手,不構成違法,即便雙方都到了派出所,也是進行調解,或者只是口頭警告,因此對齊輝說道。“只要他們同意,我代表我們這方答應。”
齊輝來到楊俊身邊,又將對秦嶺說的話和楊俊說了一遍。
楊俊一聽就不願意了,說道:“憑什麼和解,是他們先撞的我,有錯在先,今天看到你齊警官的面子上,就不要那個女的陪我們喝酒了,但是損失費必須得陪我。”
齊輝一聽,心裡一萬句草泥馬,他壓著心頭的厭惡,說道:“如果現場不能和解,你們和他們都得回所裡,如果這樣就得耽誤你們吃飯的時間。”
楊俊痞笑著說道:“哥幾個別的不多,就是時間多,你去問問他們,拿出二千塊錢來,今天這事就了了,如果不行,那就一起到派出所走一趟,最後就不是二千塊錢能解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