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201章
鄭玉山和楊寶軍下車以後,魯強邊開車邊向陳明浩彙報道。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該怎麼處理?”陳明浩問道。
“要給予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行政拘留的期限可以為一至十日,最高為十五天。”魯強解釋道。
“你的想法呢?”陳明浩沒有回答反問道。
“按照規定,可以對他進行行政拘留,期限就按照最高十五天,同時,還要讓他對付主任進行適當的經濟賠償,我們公安機關也會對他進行一個適當的罰款處罰。”魯強對陳明浩說道。
“行,等明天小付的最終檢查結果出來再說,今天就讓他留置在你們公安局,其他的幾個人就讓他們各自回家吧。”陳明浩表態說道。
第二天上午,剛上班沒多久,鄭平軍就來到了陳明浩的辦公室。
昨天晚上,鄭平軍給陳明浩打完電話以後,知道對方不買他的賬,又把電話打給了市委書記盛榮,請他給陳明浩說說情,盛榮開始是猶豫的,最後還是答應打這個電話,沒有多久,盛榮電話回過來了,將給陳明浩打電話的情況告訴了他,最後對他說道:
“老夥計,陳明浩是一個不錯的年輕人,也是很講道理的一個人,要想讓你兒子得到從輕處罰,首先要看他把人打沒打傷,其次,你們還是要主動就取得別人的諒解。”
鄭平軍聽了盛榮的話,一大早就坐著賈學友的車子來到了辰東縣,哪也沒有去,直奔陳明浩的辦公室。
當陳明浩看見雷建平把鄭平軍帶到自己辦公室的時候,立即就從自己到辦公區迎了出去,不管怎麼說,別人是市委領導,該有的尊重還得有。
“鄭常委,請坐。”陳明浩很恭敬的把鄭平軍讓到了會客區的沙發上坐下。
雷建平已經知道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在鄭平軍坐下後,主動到茶櫃那裡給鄭平軍泡了一杯茶水,見陳明浩沒有留自己,便告辭出去了。
雷建平出去後,陳明浩和鄭平軍都沒有開始口說話,氣氛一下尷尬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