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1章(第3頁)

孫俊被採取措施之後,堅持了大概十天左右,見沒有人來撈自己,知道頑抗下去也沒有多大意義,就交代了自己的所有問題。

孫俊從當鄉長開始,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開始收受賄賂,貪汙上級撥付各種補助款,用這些錢給相關的人員送禮,以達到職務上的晉升,晉升副區長以後,利用分管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等工作,賤賣國有資源,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二百三十餘萬元,部分用於包養情婦,部分上交給妻子,還有一部分逢年過節以拜年費的名義給了相關的領導,這些相關的領導就包括助他晉升的市長袁志平,政法委書記王憲明,龍湖區原區長龍德高,其中市長袁志平最多,每年中秋和春節各送五萬元,已經連續送了五年,王憲明和龍德高稍少一些,兩個人每年各有六萬元,其中送龍德高的年數最長,長達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