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706章(第3頁)
因為孫俊被查的時候,胡豔紅的出租屋也被抄了,失去了生活來源的胡豔紅又重新走回了歌舞廳,只是因為年齡大了,在那裡的日子也不好過,好在孫俊受賄貪汙的案子結案的時候,紀委根據孫俊的交代,將多收走的部分返還給了胡豔紅,才讓她的生活又好過了一些。
他們兩個人原本是準備在陽山市或者省城去做點生意的,畢竟這兩個地方還是有一些人脈的,正當他們要下決心的時候,孫俊突然提出要到海城去發展,既然要到海城去發展,胡豔紅手上的那點錢就不夠,孫俊就從龍德高那裡借了五萬塊錢,兩個人收拾之後就去到了海城,剛到海城還沒出站,孫俊拉著她又買了兩張去往花城的火車票,就這樣他們在花城落了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