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3章(第2頁)

 “局長,早上林山縣公安局傳來消息,經過他們這幾天的不間斷排查,殺害王德福的嫌疑人在市裡交通肇事逃逸的那輛車找到了。” 

 “在林山縣?” 

 “對,就在林山縣。” 

 “看來陳市長分析的沒有錯,說說看。” 

 “我們根據您那天說的思路,請林山縣公安局協助我們在他們縣境內查找,就在早上上班的時候,,他們的刑偵大隊大隊長給我打來了電話,在他們縣一個邊遠的鄉鎮的廢棄窯廠中發現了疑似嫌疑人肇事逃逸的車輛,雖然沒有牌照了,但比照監控卡口拍下的照片,可以初步確定就是那輛在市裡肇事之後,沿著南郊逃逸的那輛車子,我已經派出了我們的偵查員前往林山縣,向您彙報之後,我也會出發去那裡。”甄世安彙報道。 

 “這件事情你給楊振超彙報過了嗎?” 

 “沒有,自從上次嫌疑人逃脫,我們懷疑他以後,有關這方面的案子我都沒有向他彙報過,雖然他是分管刑偵的副局長。” 

 “好,雖然我們只是懷疑,但還是防範一下好一些,如果冤枉了他,那是最好的,說明他並沒有違紀或者違法,如果沒有冤枉他,難免又要打草驚蛇了。”婁剛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