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823章(第2頁)
聽到李浩輝的話,王憲明在內心裡冷笑了一聲,即使他們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我頭上,那又如何,難道抵得過僱兇殺人的罪名嗎?他相信那個人是不會被輕易抓住的,只要他不到案,法院也不會只憑他們幾個人的口供就會重判自己的。
“這位領導,既然他們幾個都說了,還問我幹什麼?你們該移交就移交吧,法院判我什麼罪我都認了。”
李浩輝見自己苦口婆心說了半天,對方仍然不開口,心裡多少有些憤怒,但他知道不能輕易動用刑訊逼供的手段,一是政策不允許,對方是公安局長出身,又幹了幾年的政法委書記,自然知道國家的政策,事後勢必會將刑訊逼供的事情向上級反映,那樣得到的口供不僅不能被採信,自己這幾個人還會受到不同形式的處分,二是對方是從基層民警幹起來的,曾經參與破獲不少的案子,也審訊了不少的壞人,一般的體罰對他沒有用處。
強壓住心中的憤怒,李浩輝他們商量了一下,決定暫停今天的審訊,向王善來彙報之後,再做決定。
“王憲明,不要以為自己不開口,我們就拿你沒有辦法,我們來訊問你,是在給你開口說話的機會,希望你能夠好好把握住這個機會,今天你不想說,我們也不強迫你,給你時間考慮,下次見面,如果還是這種態度,我們也不再給你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