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828章(第3頁)
“目前有結果了嗎?”
“有了,這傢伙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害怕進到審訊室受刑遭罪,剛到審訊室就交代了。”
“說說看。”
“兇手叫王海超,現年四十五歲,家庭住址為本省xx縣xx鄉,和前市政法委書記王憲明是同鄉,並且是未出五服的親戚,他交代,王德福和蔣大順都是他殺害的。”
陳明浩是知道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畢竟龍湖區公安分局差一點就抓住了犯罪嫌疑人,但是,聽見柳國棟的介紹,他也沒有去打斷他。
“他為什麼要殺這兩個人?”
“因為錢。”
“有人僱傭他殺人?”
“是的。”
“誰僱傭的他?”
“市長不妨猜猜看。”
“不用猜,不出意外是王憲明。”
陳明浩之所以一口能夠說出王憲明的名字,是因為婁剛他們早已經將王憲明列入了重點懷疑對象,只是因為對方是位高權重的市政法委書記,沒有足夠的證據,他們只是懷疑而已,都不能明說。
聽見陳明浩的話,柳國棟重重的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