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2頁)

陶大軍是個農村出來的幹部,心裡承受能力較弱,再加之他不像鍾暄文,他在建橋那事上,只幫著人家建橋那人打了招呼,理清了建橋時要佔用人家耕地和毀壞樹林的方便,人家為了表示感激,確塞了十萬元到他車上。

陶大軍的自首,在臨河鎮,嘩啦一下,就撕開了個裂口。沒出幾天,各種妖魔鬼怪,全都現了形。

駐紮在臨河鎮半月時,市紀委就對臨河鎮的巡查情況在內部先進行了通報!臨河鎮黨政班子成員有五人存在不同程度的貪腐問題,其中鎮委書記陶大軍自己承認收受臨河大橋承建商好處8萬餘元,手機一臺。

鎮長鍾暄文在沙石場承包、基本農田改造、水庫承包、建橋工程等方面,初步審定受賄多達240萬元。同期性質惡劣的還有分管城建的副鎮長楊斌、城建所所長陳寶全。這些人收受的金額在60萬到100萬不等。

其中城建所所長陳寶全還利用手握在鎮子邊緣建房的權利,與鎮上專事承包建房業務的小老闆合作,以每建一幢房子抽成三萬元的形式,斂財幾十萬,在縣城購買住房三套,包養了一對姐妹花作情人,其中一個還給他生了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