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第2頁)

就是他出了錢,讓人報復路北方而燒了會場。

至於原因,他不說。

案情再次遇阻,難以推進。

通過開展外圍調查,常小斌的身份其實已經很清楚,他是綠谷縣宏友建築公司老闆吳宏友的司機,此人曾涉暴力拆遷、毆打拆遷戶等控訴。

雖然辦理此案的民警,心裡都隱隱知道,常小斌背後的主人是吳宏友。

但常小斌不供訴出來,而且還找了湖陽最有名的律師探視,專案組自然不能對吳宏友採取措施。

這讓刑偵支隊支隊長曹亮很頭疼。

……

為了多渠道掌握問題核心,曹亮還專門派人來臨河鎮,找路北方瞭解相關情況。

畢竟現在案情脈絡清晰,對方目地明確,會場縱火就是為了報復路北方。

那麼從路北方這裡,若能知道他最近得罪得最厲害的人,那麼極有可能,此人就是常小斌幕後的主人。

專案組一行三人,穿著便衣來到臨河鎮。

當他們在臨河鎮派出所,將臨河鎮在湖陽賓館舉辦新聞發佈會,繫有人惡意縱火之事告訴路北方時,路北方感到背心涼颼颼的,一股寒意直抵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