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第2頁)

路北方拿過文件一看,就是關於城管局黨組處理的意見!

厲清霽擬出的處分意見,除了路北方當場定下的,勝利路中隊參加霸王宴10人,全部停職,作除名處理外,在局黨組這邊,僅給予負責勝利路中隊的副局長陳平,記大過處分,給予城管局局長李貴富,記過處分!

記過處分?

看著這意見,路北方氣過一處來。

記過處分,也就是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的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不得晉升工資檔次。且記過處分滿12個月後,應解除處分。

這記過處分,對於城管局這幫人,有什麼用?能有什麼震攝力!像這類行政處分,與他們履職不力、身在崗位不作為、發生吃霸王餐這影響惡劣的事件,是兩個概念。

路北方黑著臉,抄起電話,便打給厲清霽:“厲書記,對城管局黨組的處理,我真是不明白啊,為什麼他們勝利中隊吃霸王餐,這民怨極大、影響極壞的事例,就這樣處理啊。這樣處分,我昨天還將你們叫去幹嗎?”

厲清霽被追問,連連狡辯道:“路市長啊,這事兒 ,還真不是我們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的。通過對他們黨組的談話,我們發現,他們別的工作,沒毛病。這次事件,有偶然性,也就是他們工作的一次疏忽!你說若全員處理,是不是太狠了?!”

或許感受到路北方濃濃的怒意,厲清霽再道:“當然,我們這處理意見,也僅是初步意見,至於要不要深挖,要不要當成典型案例,要不要通報全市,我之前就說過,他們都系處級幹部,這事兒還得市委主要領導來定!呵呵,這就不是你我兩個人的事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