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02章(第3頁)
李局長話鋒一轉,“對了秦同志,男的交代了,說他確實是花錢買的,花了三百塊錢,人販子說是京市那邊的人,是京市大戶人家出來的。”
秦舒點頭回應,“嗯。”
她突然又想到陳秋蓮失蹤那件案子是大哥在負責調查,之前沒有線索,大哥那邊也沒有頭緒,這件失蹤案就一直放在那裡,沒結案。
陳秋蓮突然出現…失蹤案不就有線索有頭緒了?
留在這兒,麻煩李局長也確實不好,主要照顧方面,李局長看在她的面上也不會讓陳秋蓮過苦日子。
送回京市大哥那邊…
陳秋蓮本來也跟失蹤案有關,把人留在公安局,沒任何問題。
秦舒打定主意,又看向李局長,“李局長,你能幫我把人送到京市嗎?送到京市公安局那邊,這個人跟一起失蹤案有關係。”
李局長也是一口答應,“可以,沒問題。”
李局長答應之後反應過來,會不會因為自己答應的太快,秦舒同志那邊會多想…
李局長又趕緊道,“這起案件說起來也是我們在負責,涉嫌買賣那人我們還要把人移交到他們當地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