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第3頁)

 聽到這話,邵衛國腦袋嗡嗡作響,半晌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回話。

 要是面對敵人,他肯定不帶猶豫的,可是遇到這種事,他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突然有人告訴他,陳可秀居然是個好的,還會主動賠禮道歉,還是用的他的名義。

 還告訴他,他不在家的日子,她做出很多改變。

 他一回來,就受了委屈。

 可是她可以好好說啊,非要梗著脖子罵她,誰不是先鎮住自家媳婦再說事兒的?

 話都說出去了,他要是去找她認錯,說不離了,不是讓人看不起麼,顯得他就缺她一個似的。

 雖然是他誤會了,可她又不是沒長嘴,不知道說清楚嗎?

 就這麼跑了,不是賭氣是什麼。

 或者是篤定他會擔憂她,會去著她。

 既然走了,這婚他肯定離,裝腔作勢也沒用。

 不過她表現良好,要是肯低頭,那就另說。

 只是在郭嫂子面前,態度是必須要有的,不然讓陳可秀知道,他也可以不離,以後肯定會經常上演這一出。

 必須得讓她知道這是不對的才行。

 陳可秀到了鎮上,看著並不繁華的鎮子,其餘的人民群眾剛拿著農具下地。

 她運氣好,隨便拉了個大娘,偷偷摸摸地承諾她,在她家住一個月給三塊錢,就要一個屋子。

 大娘打聽了她的情況,知道她是軍嫂,和男人鬧了彆扭,馬上離婚了,是個孤兒,無家可去,加上看起來柔柔弱弱的,不像壞人,就同意了。

 她家地方雖然不像家屬院是平房,屋子也不太好,有些破舊,不過好在就她和一個孫女住,兒子們都是分家了的,沒有住在一起。

 畢竟誰也不願意掙公分去養一老一小,家裡日子很拮据。

 陳可秀覺得不錯,要是讓她和一大戶人家住一起,還有很多男的,她都有點受不了。

 條件差是差了點,可她只是暫時住,等徹底離婚,她就就會偷偷單獨辦個戶口,把名兒一改,遠走高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