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個小金桔 作品
第35章(第3頁)
就算兩人之間沒什麼,他要是一直來,誰知道附近的鄰居會這麼說。
她和邵衛國關係又不好,對方又是大男子主義,為了挽回面子,把她列為破壞軍婚的被告,再來些風言風語,她怕是得坐牢。
根據以前的傳聞,原主喜歡讀書人,至少是高中生,林少同符合。
又這麼巧,前腳和邵衛國鬧翻要離婚,後腳就遇到了老同學,然後還糾纏上了。
這人還天天往她門口跑,在這不算嚴謹的時代,夠定罪了。
他林少同不怕死,她還怕呢。
林少同在門外好久沒說話,過了會兒,咳嗽了兩聲才說道,“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來這邊就你一個朋友,沒別的意思。”
他可腳用力踢著雪,心裡頭有些火大。
還沒這麼討好過一個人,陳可秀越是拒絕,他就越來勁。
都說烈女怕纏郎,這女的越追躲得越厲害,現在門都不讓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