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個小金桔 作品
第169章(第2頁)
他猛地看向陳可秀,“臭女人,你故意激我,讓我當場掏錢,訛我的錢。”
“還有你,邵衛國,虧得你還是團長。做這種坑蒙拐騙的事,不要臉的狗東西。”
陳可秀捋捋頭髮,淡定地說道,“同志,我男人一句話沒說,你在叫喚啥?”
她從頭到尾都不許邵衛國說話,他也啥都沒說。
連她自己,都說了不嫁給林少同的。
要不是他不安好心,能有這一出?
反正錢是給了陳家父母的,和她沒有關係,和邵衛國更沒有任何關係。
要掰扯,那也是陳父陳母的事兒。
要是能打一架,那就更好了。
更搞笑的是,兩人談得太快,甚至結婚對象是誰都沒談,都是活該的。
林少同看她的眼神更加陰冷,如同一條毒蛇,“陳可秀,這件事,我認栽。天理循環,你最好一直得意下去。”
事到如今,他吵鬧有啥用?
難道還能拿陳家的小丫頭抵債?現在可不興童養媳,這可是犯法的。
他要是一個人,就鬧到底了,問題他家裡條件不錯,萬一波及了父母兄弟工作,那就不是二百來塊錢的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