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1章(第3頁)

 到時候一查賬本,這幾個文章還是陳可秀的,所有的出賬入賬都沒有問題。

 餘婷只要二次投稿,這身髒水,她是洗不清的。

 而自己,最多就是失察的罪名,出個聲明道歉,就沒別的了。

 餘婷壓根沒想這麼多,因為她沒想過,她找的槍手,已經是固定作家,定期打款的那種,是實名的。

 她也沒多猶豫,“隨你怎麼弄,只要錢能到對方的手裡就行。”

 稿子都不給華蘭審核,肯定也不能走公司的賬,那這稿子的歸屬,沒有人能證明是別人的。

 最重要的是,對方也不敢說啊,難道把稿子賣給別人,這是什麼很好的行為麼。

 華蘭接了這個事,於婷就覺得一身輕鬆,銀貨兩訖,這稿子就是她的了,想如何就如何。

 她想要不要直接請柳雲散找人出版,別在這個雜誌發行了。

 轉念一想,又覺得太露痕跡了,而且之前拒絕過,還是得先發表,然後找機會讓柳雲散自己重新提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