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2章(第2頁)

一般來說出版社是跟作者三七分的,作者只能拿到三,厲害一點的作者最多五五分。

陳可秀這本書在二十來天的時間賺了二三十萬萬,就算是五五分也是十多萬。

星河出版社一年可能都賺不到這麼多錢,怎麼可能不後悔呢,眼紅得幾乎快滴血了。

可是轉念一想,如果不是用那些手段來逼迫陳可秀,她那種性格,應該也不會參加這種比賽,這本書也沒有這麼好的成績了。

可是怎麼想都很心痛,給他人做了嫁衣。

怪倫出版社賺到了錢,陳可秀賺到了錢,就算水蓮被迫封筆,她也能賺到最後的一筆錢。

只有她是最倒黴的,一分錢都沒有賺到,還貼出去了一些寫通稿的錢。

現在還要給餘婷5000塊錢,簡直就是賠本的買賣。

賠了錢不說,不但沒能出口氣,反而更火大了,心裡憋了一肚子的火,都不知道應該往哪裡撒。

早知道就該冷靜一點,不要為了一時的意氣,又想快速擴充版圖,把原有的東西都賠了進去。

她也決定了,不再做任何事情,畢竟有的時候,人家的實力擺在那裡,做什麼都是徒勞無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