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3章(第2頁)

而陳可秀當時老家的標準,那就是年滿15歲,然後沒有工作,就得下鄉去做貢獻了。

陳父乾脆就說她怨恨父母沒能立刻給她找到工作。

引得許多人議論紛紛。

“那這就有點沒道理了,工作哪是那麼好找的,以前跟現在又不一樣。”

“就是啊,一個蘿蔔一個坑,誰不下鄉啊,就她那麼嬌氣,這都得怨恨父母。”

“我還以為就跟她書裡的招娣一樣,被父母拋棄成那樣呢,沒想到完全不是這回事。”

陳父聽到場面一邊倒,就更加來了底氣,繼續顛倒黑白,“我也知道下鄉,是很艱苦的。而且這孩子的運氣不那麼好,分到了挑糞的活兒。”

“我們也知道很辛苦,這個時候親家母找上門,想要給軍官的兒子找個媳婦兒。可憐天下父母心,想著她嫁人之後可以隨軍,日子能稍微好過一點,就同意了。”

“唉......誰知道,她有喜歡的人,就是同批的知青,因此弄了很久。搞得婆家孃家都不是人,我們說讓她好好過日子,沒想到就這麼記恨了一輩子。”

“我靠,她是軍嫂?”

“都這樣了,父母事事為她打算,還有什麼不知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