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1章(第2頁)

 畢竟這個孩子得有人管,不管強行塞給誰家都不行,那就只能讓陳可馨自己帶。 

 這件事情經過了兩個多月的時間才告罄。 

 張香香反手就找了報社記者要登報斷絕關係,把前因後果都寫得清清楚楚。 

 剛開始陳可馨欣是不同意的,因為她一個人帶孩子,沒法給孩子更好的生活。 

 即便發生了這種事情,她依舊還想靠張香香坑錢。 

 她死活都不同意。 

 一堆髒話,難聽至極,罵張香香是喪門星,有她沒好事之類的。 

 她又扯陳芝麻爛穀子的事,說要不是生了張香香,她都不會二婚,也不會有這種劫難,都是張香香帶來的,天煞孤星。 

 婦聯的人都讓她閉嘴。 

 把她罵得體無完膚。 

 最後,陳可秀給了她一千塊錢,算是能夠保證維持她目前的生活情況,她才同意了,在上面簽字了。 

 再加上她之前知道自己的女兒被綁架,還要來勒,張香香說她之前也打她,婦聯肯定是唾棄陳可馨的。 

 章一蓋,張香香這個未成年,就徹底落戶在邵家。 

 本來是打算姓陳的,不過之前都已經商量好了,陳可秀也不在乎孩子跟誰姓的事兒,她乾脆也姓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