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第2頁)

“上行下效,原來當權者的強大意志,禮教也是抗衡不了的。”

說白了,禮教禮法,就如同法律法規,都是統治階層教化,治理和奴役民眾的思想工具。

還有一些宗教的教條教義,也是赤裸裸的統治手段。

至於是皇權強大,還是某種禮教或是思想強大?當然是皇權大!

當權者能否改變現有禮教思想,書寫新規?

當然可以,完全可以。

就如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推行法家思想,是要實現思想統一,確保皇上的絕對權威。

比如後面漢武帝的獨尊儒術,讓儒家大行其道,成為正統思想,都是因為當權者需要這些禮法和綱常來中央集權,維護他的統治。

現代社會也是如此,你覺得你沒法改變大環境,是因為你只是普通人。

當你掌握政權,資本,你總能用權力和金錢,把你的意志壓在底層百姓身上。

如今盛行的各種輿論風氣和消費陷阱,又何嘗不是這樣呢。

所以,謝晉和葉青芷兩個當權者,只是有限的改變一些束縛女子的禮教觀念,相比秦始皇他們做的來說,真是太小兒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