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第2頁)

三天後,姜海吟坐在了前往木落縣的火車上。

那裡有一樁法律援助的案子,由於地方遠,代理費低廉,不僅賺不到,甚至還有可能要倒貼,所裡沒人願意接。

眾人推三阻四的時候,她站了出來,將手裡已經辦得差不多的利眾案交了出去。

有人看不過眼,私底下來相勸,說這事本來就輪不到她,應該是那些小律師去辦。

是那些人眼高手低的,不願意藉此磨鍊。

她沒必要攬下來,反正最後主任律師會指派。

“沒關係,正好去散散心。”

“那種鳥不拉屎的地方,散什麼心啊。”

姜海吟笑了笑,沒多做解釋。

確實,不是散心,而是逃避。

她覺得自己越來越像吊在山谷中的獵物,左右掙扎搖擺,可怎麼做,似乎都是錯的,都會粉身碎骨,萬劫不復。

不能繼續下去了。

她需要好好理清心緒,及時快刀斬亂麻。

當然,去除自己的原因,這樁案子本身,她也是很有興趣來辦的。

據說當事人是個十二歲的女孩,母親病逝後就變得瘋瘋癲癲,經常在家裡搞破壞,為了阻止父親再娶,甚至多次縱火。

各種鬧騰,折磨得家裡和鄰居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