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卿卿 作品
第三百二十七章:高薪養廉(第2頁)
事實真的如此嗎?這或許道出了部分官員家庭生計的真實,卻難以反映官員真實的全貌。
以明代官員為例,其有熱官與冷官、富官與貧官、貪官與清官之別,收入與生活水平也是高下、貧富不一。
明代官員的收入構成,大致分為以下兩大類:一是正常收入,以俸給為主。
二是額外收入,包括正常的額外收入,以及灰色收入、黑色收入。
明代官員俸給,分為本色、折色兩種支取。本色支取的俸給,又可分為三種:一是“月米”。
大致為每位官員每月支取1石。這是官員每月生活的基本保障。
二是“折絹米”,即以絹折米,官員俸給每年有2個月支取的是折絹米,通常為絹1匹,折銀7錢。
三是“折銀米”,即以銀折米,每年有10個月支取的是折銀米。
明代官員祿米俸鈔之數,最初確定於洪武五年。到了洪武二十五年的時候,又重新更定官祿,從正一品每年的俸給米1044石,一直到從九品每年的俸米60石,隨之成為一代定製。
明代官俸之薄,堪稱歷代之最。從俸薪來看,明代與唐及五代相比,顯然低了許多。
根據于慎行《谷山筆麈》一書的考察,明代宰相(即內閣大學士)的月俸,還不能達到五代北漢時的一半,與唐代相較,更是相差甚遠。
內閣大學士的官俸尚且如此之薄,至於那些下層官員的俸薪就更顯低薄。據呂坤《呻吟語》記載,倉官每月的俸糧,只有1石;
驛丞的俸金,一年也只有7兩銀子。如此低薄的官俸,甚至不如普通的衙門服役人員的工食銀,難免導致這些下層官員出現“不足供饔飱”的生活窘況。
為了讓官員維持還算體面的生活,洪武大帝思來想去只好在常俸之外,給官員一些額外的津貼。
儘管在明代尚無“養廉銀”之說,但這些津貼目的還是為了讓地方官員“養廉”。
如今官員津貼,主要有以下三項:一是差旅津貼,包括官員上任時的“道里費”,地方官員朝覲時的“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