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蛐蛐啊 作品

第291章 摘與掏!(第3頁)

 也即是說,兇手用藥將三人迷暈之後,再執行的捆綁行為。

 捆綁之後,剖開了他們的胸膛摘心!

 韓再在描述的時候,為什麼會用摘這個字,而非掏?

 這在陳瀟看來,裡邊應該是有緣由的。

 畢竟一個老刑偵在描述案件的時候,比起文人來說都有可能咬文嚼字一些。

 摘,猶如摘果子一樣。

 摘果子會直接用手摘取,也亦或者藉助工具。

 但摘和掏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掏,從字面上就能看出多了一些粗魯,野蠻的味道。

 而摘,彷彿帶著了些許小心翼翼的感覺!

 陳瀟一個人默默的畫著。

 不知過去了多久,在陳瀟的手上一共多了四幅畫。

 其中三幅,自然是他想象中三名死者被發現時的場景。

 最後一幅,則是所有人在一塊被發現時的樣子。

 陳瀟看著手裡的畫,腦海裡已經有了明天的工作計劃。

 第一:他需要先測試一下沐浴之力。

 第二:他需要去見一見那個被抓的且拒不認罪的犯罪嫌疑人,瞭解其性格與為人。

 在這兩件事情都做了之後,陳瀟則需要將他的性格與他所感覺到的兇手的性格進行一個比較。

 只是想著,陳瀟覺得自己好像漏了點什麼。

 盯著畫認真的思考之後,陳瀟腦海裡靈光一閃。

 他想起自己漏掉什麼了。

 一個人的性格除了天生之外,後天的環境與經歷都會讓其發生變化。

 被抓的那個犯罪嫌疑人有過前科,蹲過大獄。

 他的人生與環境,都與他的出生產生了變化,算是經歷了巨大的變故。

 這樣的變故,是足可以改變一個人原有的性格。

 甚至毫不誇張的說,當他想要拿掉一個東西的時候,原本的他會粗魯急躁的選擇直接掏。

 可經歷了人生巨大的變故,他就有可能變得很斯文,甚至會幻想自己是個藝術者。

 將自己所有的行為,都定為是某一種藝術的創作與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