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蛐蛐啊 作品
第291章 摘與掏!(第3頁)
也即是說,兇手用藥將三人迷暈之後,再執行的捆綁行為。
捆綁之後,剖開了他們的胸膛摘心!
韓再在描述的時候,為什麼會用摘這個字,而非掏?
這在陳瀟看來,裡邊應該是有緣由的。
畢竟一個老刑偵在描述案件的時候,比起文人來說都有可能咬文嚼字一些。
摘,猶如摘果子一樣。
摘果子會直接用手摘取,也亦或者藉助工具。
但摘和掏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掏,從字面上就能看出多了一些粗魯,野蠻的味道。
而摘,彷彿帶著了些許小心翼翼的感覺!
陳瀟一個人默默的畫著。
不知過去了多久,在陳瀟的手上一共多了四幅畫。
其中三幅,自然是他想象中三名死者被發現時的場景。
最後一幅,則是所有人在一塊被發現時的樣子。
陳瀟看著手裡的畫,腦海裡已經有了明天的工作計劃。
第一:他需要先測試一下沐浴之力。
第二:他需要去見一見那個被抓的且拒不認罪的犯罪嫌疑人,瞭解其性格與為人。
在這兩件事情都做了之後,陳瀟則需要將他的性格與他所感覺到的兇手的性格進行一個比較。
只是想著,陳瀟覺得自己好像漏了點什麼。
盯著畫認真的思考之後,陳瀟腦海裡靈光一閃。
他想起自己漏掉什麼了。
一個人的性格除了天生之外,後天的環境與經歷都會讓其發生變化。
被抓的那個犯罪嫌疑人有過前科,蹲過大獄。
他的人生與環境,都與他的出生產生了變化,算是經歷了巨大的變故。
這樣的變故,是足可以改變一個人原有的性格。
甚至毫不誇張的說,當他想要拿掉一個東西的時候,原本的他會粗魯急躁的選擇直接掏。
可經歷了人生巨大的變故,他就有可能變得很斯文,甚至會幻想自己是個藝術者。
將自己所有的行為,都定為是某一種藝術的創作與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