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蛐蛐啊 作品

第486章 以身入局,全村人的偽證!

 林溪幾人在探討著能讓陳瀟坐實殺人罪名的證據。

 陳瀟一個人待在問詢室中,也同樣在思考這一問題。

 毫無疑問,陳瀟也在想那個人頭的作用。

 只是那顆人頭出現在陳瀟的生活範圍內,對指控他的效果雖然很有利。

 但憑藉陳瀟的能力,想要找到另一個證據證明人頭為他人刻意嫁禍,這似乎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當然,這不是他自己在自誇。

 而是如果兇手是奔著他來的,那麼就一定要了解他。

 只要瞭解他,那麼就應該知道一切浮於表面過於簡單的手段,都只是在犯蠢而已。

 陳瀟在問自己:“如果我是兇手,我要怎麼做,才能夠讓我的殺人罪名真正的坐實?”

 想著,陳瀟的腦海裡又冒出了另一個問題:

 在刑案調查中,什麼樣的證據才能算是鐵證?

 出現在案發現場中的指紋,以及死者身上不存在其他出現可能的dna!

 這算是一種。

 另外,殺人兇器。

 但不管是指紋,還是dna,亦或者殺人兇器,都需要具備關聯性,合法性,客觀性,以及排他性等等特點。

 當然如果有人看到陳瀟帶著一個類似於人頭的東西,進入到了人頭的藏匿地點。

 並且在死者的衣物上發現了陳瀟的頭髮,最終鑑定就是陳瀟的。

 以及人頭之上還存在著與陳瀟相關的證據在的話,那麼這在很大程度上是能夠證實,陳瀟就是殺人兇手。

 但這樣的關聯性,也需要一個基礎條件,那就是陳瀟提供不了不在場證明。

 一旦陳瀟提供了不在場證明的話,並證實證明不存在虛假偽造,那麼同樣還是坐實不了陳瀟的殺人罪。

 陳瀟忽然覺得,要想證明自己殺人,好像也是個很不容易的問題。

 這樣的感覺,讓他不由啞然失笑。

 但思前想後,陳瀟覺得還是在人頭上比較容易做文章。

 陳瀟用手在桌子上畫著畫,儘管桌子上的畫是無法用手指成型的,但陳瀟的腦海裡是有著左庶樣子的。

 畫出了左庶頭部的形狀之後,陳瀟的手指頭便輕輕的敲擊著桌面了起來。

 不過沒有人知道,在他敲擊桌面的時候,他其實動用了一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