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蛐蛐啊 作品

第506章 洶湧的記憶!

 聽著陳瀟的詢問,張獻愣了下。

 “你對那隻狗感興趣?”

 “能把左庶的頭啃成這樣的狗,我當然感興趣!”

 陳瀟說著就坐在了張獻的邊上。

 張獻略作回憶後,說道:

 “沒什麼特別的啊,就一條土狗。毛色黃灰相間,但看的出來有點瘋狗的感覺。出於瘋狗會咬人的擔憂,我還讓人後來去追了。”

 “但那條狗速度很快,可能對你們松山坪的地形很熟悉,所以我的人並沒有追上。”

 “身上乾淨還是不乾淨?”陳瀟又問。

 張獻再次愣住:“這我還真沒注意,當時全被它的眼珠子吸引到了,眼睛赤紅赤紅的。”

 “當時你們一去,它就跑了嗎?”

 “倒不是,陳遠家高門大院。打開了院門之後,等我們逼近了正廳的大門時,它才從一旁的窗戶跳了出來逃竄。”

 說到這裡,張獻也不由皺起了眉頭來。

 警探是一個說出來誰都知道幹嘛的職業。

 但警探要會的東西,卻又比很多的職業都要複雜。

 最淺顯的,不管是哪一門學問,不求精湛但至少都要懂一點。

 比如狗這樣的動物,同樣如此。

 狗的警覺性是極高的。

 當張獻打開陳遠家的大門時,就算是在正廳的它都應該知道有人來了。

 在不是自己領地的範圍裡,聽到動靜的狗應該第一時間就逃竄。

 除非,陳遠家在那個時候已經成為了那一隻土狗的領地。

 可是,張獻是去過現場的。

 並沒有見到土狗排洩的尿液,亦或者糞便。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那隻啃頭的狗,並不經常來。

 再者對於流浪狗來說,食物是很重要的。

 在被驚動之後,它更多的選擇應該是叼著食物跑。

 可那隻狗是直接捨棄掉了它的食物,並且很熟悉的從窗戶處越走。

 再者,如今回憶起來,張獻才反應過來陳瀟問狗髒不髒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在他的記憶裡,那隻狗似乎並不髒。

 而流浪狗的共性就是,毛髮明顯比家養的要髒上許多。

 張獻直接站了起來,撥打了一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