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小二 作品

第43章 我有證據(第3頁)

 連林峰聽到這個決斷,也是被嚇了一跳,縣長還是一如既往的霸道啊。

 有那麼點嫉惡如仇的情緒在裡面。

 丁大鵬也慌了神,沒想到自己也被牽連,要是真被拘留三天,自己可就成了整個平陽的笑話了。

 這個秘書職位也到了下課的時候,馬邦國總不可能身邊帶著個被公安局拘留過的壞人把?

 慌亂中的丁大鵬目光看向了張連成,現在能救他的只有政法委書記了。

 “咳咳,那個,縣長,是我讓丁秘書去提人的。”

 張連成知道坐不住了,丁大鵬是一定要保的。

 但說出來的話,很耐人尋味,不是放,是提。

 寧欣處理丁大鵬是夠了,但是處理常委政法委書記,那肯定是不夠的。

 “哦,看來張書記對自己本職工作的業務不是很熟練啊。”

 “嫌疑人能提到辦公室來審問?”

 “還是說,張書記在知法犯法?”

 寧欣毫不客氣的一頂高帽子扣上,壓的張連成臉色極度陰沉。

 但也沒任何辦法,畢竟這種小問題被寧欣抓住放大了。

 “縣長教訓的是,從明天開始我回爐重造,重新學習本職工作。”

 張連成為了保下丁大鵬,只能忍下這口氣。

 一個在政法系統混跡多年的書記,被一個外行指著鼻子罵不懂本職工作,這侮辱性比殺了他還難受。

 “但是,這個案子還是有些疑點,我覺得林組長剛才有句話說的很對。”

 “證據呢?總不能李月同志張嘴說什麼就是什麼吧?”

 “這到底是一起刑事強姦案,還是一起民事男女不正當關係的案子?”

 “我們公檢法都需要講究確切的證據才行。”

 “所以,這個案子我親自接手,也給縣長證明下,我的本職工作水平程度。”

 張連成略帶反擊的出聲道,話語裡的意思是並沒有將案子定性。

 也不認同李月的口證,你就是縣長,你也得講證據吧?

 只要案子在我手裡,那還不是由我說了算嗎?

 “張書記,您的本職工作水平,大家有目共睹,就不需要給縣長證明了,這案子馬上就可以定,天亮就可以移交檢察院。”

 “因為,我有證據…”

 林峰掏出裝著手機的證物袋,笑吟吟的看著張連成與丁大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