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麻竹 作品

第42章,野心(第3頁)

 英語老師雙腿盤坐在沙發上,端起茶杯品兩口問:“伱就一

新人作家,要是他們不慣著你,直接放棄了,你怎麼辦?”

 李恆信心十足:“不會!我寫的東西我心裡有數。”

 見她一副愛信不信的樣子,他補充一句:“等獎學金考試完,如果兩家雜誌社還沒消息,那我就投《當代》和《十月》試試,這次不再耍花招,老老實實掙稿費。”

 聽到這話,王潤文視線在他臉上停留許久,非常不解地問:

 “邵市這麼大的地方,這麼多知識分子,這些年也沒見誰成為大作家,也沒見誰有能耐出版小說。

 就像王琦老師他們,報紙上發表兩根手指大的豆腐塊都要顯擺好長一段時間呢。

 你才18歲不到,做出這麼大成績為什麼還不知足?

 一本書掙兩三千還不知足?為什麼那麼執著錢財?”

 李恆淡定地搖頭:“嘔心瀝血寫一本書,才掙幾千塊,我有什麼好知足的?

 我現在又沒其它收入來源,只能指望這個,所以我得看實際利益。並不覺得一本書掙兩千塊是多大榮耀。

 再說了,你難道不清楚作家的巔峰期是有時限的嗎?古往今來有誰一生佳作頻出?

 趁著現在還年輕不知天高地厚,趁著我還有激情試試版稅的水,為什麼不做?”

 沒錯,他之所以設個局,把兩家雜誌社的編輯騙過來,目的就是想搏一搏版稅的可能性?

 雖然他覺得機會不大,但他孃的就是心血來潮想嘗試一下啊。

 畢竟他前生是見過大錢的,眼界和野心也遠遠大於同行,上輩子王朔能幹成這事,他就想看看提前兩年有沒有一絲可能的機會?

 如果有,那他就幹了一件偉大的事,憑此身份,以後在文壇可以橫衝直撞,文人們都得逞他的情。

 要是失敗了,那也沒什麼嘛,灰溜溜夾起尾巴跑掉就是,咱轉頭換一家雜誌社老老實實掙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