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麻竹 作品
第42章,野心(第3頁)
英語老師雙腿盤坐在沙發上,端起茶杯品兩口問:“伱就一
新人作家,要是他們不慣著你,直接放棄了,你怎麼辦?”
李恆信心十足:“不會!我寫的東西我心裡有數。”
見她一副愛信不信的樣子,他補充一句:“等獎學金考試完,如果兩家雜誌社還沒消息,那我就投《當代》和《十月》試試,這次不再耍花招,老老實實掙稿費。”
聽到這話,王潤文視線在他臉上停留許久,非常不解地問:
“邵市這麼大的地方,這麼多知識分子,這些年也沒見誰成為大作家,也沒見誰有能耐出版小說。
就像王琦老師他們,報紙上發表兩根手指大的豆腐塊都要顯擺好長一段時間呢。
你才18歲不到,做出這麼大成績為什麼還不知足?
一本書掙兩三千還不知足?為什麼那麼執著錢財?”
李恆淡定地搖頭:“嘔心瀝血寫一本書,才掙幾千塊,我有什麼好知足的?
我現在又沒其它收入來源,只能指望這個,所以我得看實際利益。並不覺得一本書掙兩千塊是多大榮耀。
再說了,你難道不清楚作家的巔峰期是有時限的嗎?古往今來有誰一生佳作頻出?
趁著現在還年輕不知天高地厚,趁著我還有激情試試版稅的水,為什麼不做?”
沒錯,他之所以設個局,把兩家雜誌社的編輯騙過來,目的就是想搏一搏版稅的可能性?
雖然他覺得機會不大,但他孃的就是心血來潮想嘗試一下啊。
畢竟他前生是見過大錢的,眼界和野心也遠遠大於同行,上輩子王朔能幹成這事,他就想看看提前兩年有沒有一絲可能的機會?
如果有,那他就幹了一件偉大的事,憑此身份,以後在文壇可以橫衝直撞,文人們都得逞他的情。
要是失敗了,那也沒什麼嘛,灰溜溜夾起尾巴跑掉就是,咱轉頭換一家雜誌社老老實實掙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