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我爸的案子(第2頁)
方定山直接從公文包裡拿出一份資料遞給我,說:“之前是許兆林要查你們,我又是他最看重的一個下屬,我的權限也比較大,所以很多事情我都知道。”
“這是十七年前發生的一起慘案,這個案子是絕密,當時沒有被報道出來,甚至警察那邊也只能查到有這起案子,但他們沒有權限去查看這起案子的內容。”
“你可以先看看。”
我一頁一頁地翻著,仔細瀏覽了一遍。
這起案子發生在十七年前,也就是我九歲那年,說的是林城那邊有棟別墅,有段時間經常散發一股惡臭出來,引得附近鄰居苦不堪言。
後來有人越聞這味道越不對勁,就立馬報了警,然後警方出警去查看,在那棟別墅裡面發現十六具高度腐敗的屍體。
十六個人,死在同一個地方,屍體上遍佈刀傷,有些屍體身上還插著箭,這顯然是被人殺死的,這可是大案!
據這資料上的描述,當時警方進入別墅之後,除了看到那十六具屍體,還有就是隨處可見的鮮血,那鮮血流得浸染了客廳的地板,甚至都沒有能讓人下腳的地方。
後來經過技術組的分析,警方發現現場的這些血跡,並不完全來自於那十六具屍體,而是十九個人。
也就是現場還出現過另外三個人,而且這三個人殘留在現場的血跡,已經超過了人體失血的極限。說明白一點,就是這三個人流出來的血是百分百地致死量,這三個人肯定也死了,而且他們在留了這麼多血之後,不可能還有力氣逃離現場,所以這三個人應該也死在了現場才對。
可是警方搜查了整棟別墅,又以別墅為中心蔓延出去五百米進行地毯式搜索,卻沒有發現這三個人的屍體。
後來這起案子移交給管理會之後,管理會在dnA數據庫裡面進行比對,比對出來這三人當中的其中一個人。
而這個人……叫李正鴻,是我爸。
我看完後,已經呆住了。
因為我記得趙三元跟我說過,我爸不是出海遇的難,而是和另外十八個人一起被人殺死。
案件的詳情,就在這份資料上。
“當時比對dnA的時候,案子已經移交給了我們管理會,所以警察不知道你爸爸已經在這起案子裡面……過世了。”
方定山說道:“後來傳出你爸在渤海那邊出海,發生海難遇難,這應該是無稽之談,你爸爸實際上是死在這起案子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