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2章
這原本夠她過日子了。
但她性子懦弱,又沒有社會經驗,剛處理完父母喪事,舅舅舅媽帶著外婆找到她,說是外婆要在城裡治病,借住她的房子,這麼一住,就沒還了,反而是她被趕了出去。
家沒了。
錢也沒了。
趙蘭備受打擊,生活也失去了顏色。
她在外面租了房子,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每天如同行屍走肉一般。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她遇到了李暉,走上一條真正意義上的不歸路。
李暉一眼就看上了趙蘭,開展了猛烈的追求,堵在單位門口送花,大喇叭喊話表白,各種甜言蜜語,發誓賭咒,鬧得人盡皆知,最後,就連趙蘭同事都勸趙蘭,不如答應了他算了,畢竟這麼痴情的男人不多了。
鈴蘭眉頭皺起:“這不就是騷擾嗎?!”
反正,結果就是兩人在一起了,還結了婚。
印證了那句話,好女怕郎纏。
但,嫁過去之後,趙蘭才知道,原來這個男人是離過婚的,還有一個七歲的孩子,就是李樂樂。
進門當後媽!
這誰能忍。
趙蘭就忍了。
她有那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思想,再說,失去父母她也沒有其他人可以依靠,各種因素疊加,導致她就這麼忍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