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第3頁)

兩人對視一眼,沉默了。

“說!”警察聲音嚴厲幾分。

“朋,朋友關係。”顧遠洲猶豫了一下,小聲道。

“朋友?”

“不,是情侶關係。”時謹趕緊換了說法,“我們是同性戀情侶,一起開房不犯法吧?”

“呵呵,我們抓的嫖娼都說是情侶關係。”警察一點不信。

“來,你們互相報一下對方的身份證號碼,我倒要看看你們是不是情侶關係。”

時謹和顧遠洲:???

這是什麼邏輯?就算是情侶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碼也很正常吧。

“不知道?那報一下對方電話號碼?”

這踏馬誰能記得。

“我看你們就是嫖娼!帶走!”警察不由分說。

兩人立刻激動起來。

“你們沒有權利這樣抓人!我們是情侶關係!”

時謹大吼道,他站起來就想要往外跑,結果被守在門口的警察直接按住了。

顧遠洲原本也想跑的。

見到時謹被按住,就知道沒法跑了,乖乖地被銬了起來。

警察將兩人帶到警察局。

讓兩人證明情侶關係。

這怎麼證明?

叫來老師同學家長嗎?

這可不行!

萬萬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