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99章(第2頁)
他一把抓住了鈴蘭還攥在手中的票子,在眾人的圍觀之下,奪了過去,然後又急匆匆下了車。
“哇!”
鈴蘭發出誇張的哭聲。
一切發生的太快,公交車上乘客不多,還真都沒反應過來。
司機也懵逼了,一時也沒開車。
“姑,姑娘,要不要幫你報警?”
當然要報警。
鈴蘭就等著報警呢。
鄭爸怎麼都沒想到,就這麼一下,將自己送了進去,而且是十年以上的刑期,比兒子的刑期明顯要長好幾倍!
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屬於搶劫的嚴重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聽到警察的話,他整個人都傻了。
“不是,那是我兒媳婦,怎麼算是搶劫呢,這是我們的家事啊。”
鄭媽哭倒在地。
“蘇女士只是你兒子的前女友,並不是你家兒媳婦,而且,即便是你家兒媳婦,你們也不能直接搶錢!”
警察聲音嚴厲。
“我,我們都是農村人,哪裡懂那些啊,原諒我們這回行不行,我們賠錢,我們道歉,還不成嗎?”
在警察面前放賴當然沒用。
證據確鑿,事實充分,鄭爸還比兒子先判刑。
鄭媽完全嚇到了,哪裡還敢去找鈴蘭,她的目標就剩下李英子了,當天晚上就找到李英子家,大鬧起來。
“是你!一切都是你,你害了我兒子!又害了你姨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