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十一 作品

第294章 做人難道就不能坦誠一點嗎

兩人對著手機的時間有點長,把屋裡的其他人也都給引了過來。

 等看到傅知秋手機上顯示的‘原房主林桉’,和小情侶提供的租房合同上房東的名字,頓時也跟著沉默了。

 “搞半天這都是一個人的房子啊!”

 “這林桉跟豐小雨會不會有關係?”

 林墨非輕吸一口氣,“或許有,但咱們沒證據。”

 哪怕直覺告訴他這兩個人十有八九有關係,但對方賣隔壁的房子給傅知秋,又把眼下他們待著的房子先後租給豐小雨和旁邊這對小情侶,都是走的相當正規的程序。

 而且在傅知秋和豐小雨不住在這之後,對方對這兩個房子的處理方式也很正常。

 傅知秋是買的,哪怕不住人了,房主也是傅知秋,那就一直空著。

 豐小雨是租的,搬走後房子還是這個林桉的,那就繼續租給別人。

 這麼一看,簡直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就算他懷疑這個林桉也沒用。

 “你該不會也沒見過這個林桉?”

 傅知秋搖搖頭,“當時原房主說自己不在本地,基本都是線上聯繫的,過戶也是委託人來的,一次都沒見過面。”

 林墨非又看向一旁的小情侶,“我可以看看你們跟房東的聊天記錄嗎?”

 女生把手機上的聊天記錄給找出來,“我們跟房東,除了轉房租之外也就沒什麼聯繫了。”

 林墨非看了眼她手機屏幕,確實,基本上都是轉賬信息,對方偶爾會回個代表‘ok’的表情包。

 接著又點開房東頭像,對著屏幕拍了張照,“可以了。”

 回去跟豐小雨的那個號正好一塊調查了。

 “那個,”女生給手機熄屏,猶豫了下還是壯著膽子問了一聲:“警察叔叔,這房子該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林墨非看著他們難掩緊張的表情,“可以的話,最好還是換個房子。”

 要是豐小雨和林桉之間真的有某種關係,在這之前,林桉為了掩人耳目繼續把房子租出去,住在裡頭或許沒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