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353章(第2頁)
當事人的父母見兒子闖了大禍,當然要四處活動,最後就找到了負責人王大偉,在一番密謀之後,由王大偉出面,跟那個受害女孩進行了推心置腹的談話,在他的大力斡旋之下,最後雙方化干戈為玉帛,女孩拿到了賠償,而那幾個膽大妄為的小子,僅僅被象徵性的行政拘留五天,便草草結案了。當然,王大偉從中是收到好處的。
這份舉報信,就是出自這個女孩之手,她在信中稱,自己當初遭到了王大偉的威脅恐嚇,迫不得已才接受了和解,而出事之後,她備受社會的歧視,以至於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不背井離鄉,現在已經患有抑鬱症,好幾次差點自殺。
當然,人家是有備而來的,有王大偉與她談話的錄音為證。
如果說這件事還有迴旋餘地的話,那接下來的舉報內容就比較麻煩了。
為首那個壞小子的父親,是撫川赫赫有名的南風集團董事長任兆南,而南風集團是一家集礦山、地產、金融、餐飲娛樂為一體的大型民營企業,是撫川的利稅大戶,信中明確指出,該集團每年為撫川市公安局提供上千萬元的經濟贊助,這些都是有賬可查的。作為刑警支隊副支隊長,王大偉與南風集團存在利益交換嫌疑,在處理案件中,徇私枉法,為犯罪分子充當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