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986章(第2頁)
但對李慧而言,這很可能是滅頂之災。
陳思遠低價套購東遼城市發展銀行的股份,最終成為銀行的控股人,然後又通過左兜換右兜的把戲,把他購買股份的錢重新貸了回去,幾乎就是空手套白狼。
李慧對此自然心知肚明,但為了換取遠方集團在東遼的投資,她只能默許。而遠方集團隨即又以東遼城市銀行為擔保,在海外多次融資,總融資額高達2000多億,這些雖然都屬於銀行的業務範疇,但作為東遼市國資委下屬的城市銀行,如此重大的舉措,肯定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彙報,獲得批准之後,才能實施。
所有這一切,都與李慧的決策分不開。
不知情的人也許會說,這是李慧膽大妄為、不懂裝懂瞎指揮的惡果,但林海卻非常清楚,這實在是無奈之舉。
城市要發展,官員要政績,民生要提高,市場要繁榮,所有這些,都離不開錢,而東遼財政連年入不敷出,連公務員的工資都開不出,想把經濟搞上去,談何容易?
面對如此困境,要麼就跟胡青雲似的,啥都不做,事事求穩。要麼就只能走李慧這條路,不惜代價,大力引進資本。
資本是有趨利性的。
以東遼的現狀,想吸引遠方集團這樣的大公司投資開發,幾乎沒有可能,中國的市場這麼大,遠方集團隨便在任何一個城市所獲得的利潤都可能會高於東遼,沒點實惠,人家憑啥帶著你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