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12章(第2頁)
兩人相處了六年,特別是最近半年時間,兩人有了魚水之歡,她內心深處其實是依賴王啟昂的。
“嗯!”王啟昂十分認真的點了點頭,然後突然站起來道:“保證完成任務。”
“別一驚一乍,以前看你挺穩重,最近怎麼了?”袁霄冰瞪了他一眼。
“市長,我完成任務的話,有什麼獎勵?”王啟昂厚著臉皮問道。
“你想要什麼獎勵?”袁霄冰問。
“嫁給我。”王啟昂盯著袁霄冰的眼睛十分認真的說道。
“再說吧。”袁霄冰移開了目光,她不是心裡沒有王啟昂,而是有些事情對方並不知道,她也不想對方知道。
下午李文文和丹菲回來了,錢全部到位,已經進了財政局的賬戶。
“坐吧!”王啟昂給李文文和丹菲各倒了一杯水,道:“馬上我要調到四平縣當副縣長,兼任巴頭鎮的鎮委書記。”
“主任,我跟你去,以前就說好了,你可不能反悔,一定要帶著我。”李文文立刻說道。
她早就想清楚了,留在市裡,接下來可能就是一眼望到頭的生活,或者找個人嫁了,然後調到更輕鬆的部門相夫教子。
可是她才二十多歲,真想奮鬥十年看看,然後再考慮結婚生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