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98章(第2頁)
“這不需要證據嗎?這個價格遠遠低於化肥廠本身的價值,再說了,幾年之後,那個香港人直接賣出了十幾倍的價格,這不是證據嗎?”楊立國說道。
馮明燕眉頭微皺,道:“楊大爺,這也可以是市場行為,你不能因為當時賣的價格低,過幾年地價翻了十幾倍,就說當時賣低了,有人侵吞國有資產,這沒道理,你這樣就是告一萬年也沒用。”
“我當然還有別的證據,當年我們全廠的工人都是不同意賣的,可是水澤勝這個王八蛋竟然串通廠裡的幾個領導,私下裡把化肥廠賣掉了……”楊立國道。
隨後拿出了一份複印件,上面有全體化肥廠職工的簽名和手印,日期是九十年代。
“這隻能說明工人當時不想賣化肥廠,但我查過資料,當時的化肥廠已經運轉不下去了,職工的工資都需要市財政出錢。”馮明燕說道:“這種情況下,廠領導將化肥廠賣掉,雖然不妥,但也不能說犯罪,只能說是當時的一種無奈之舉,畢竟當時全國很多企業都是這樣做的。”
她來找楊立國之前,也是做過功課的。
“還有這個。”楊立國又拿出了一份複印件,上面是當年化肥廠的售價,還有職工的下崗補貼:“看看,中間差了五百萬,當年的五百萬是一個天文數字,這些錢去了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