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04章
會議開了幾個小時,王啟昂跟陳少傑打了幾個小時的嘴仗。
這案子是不是自衛,別說縣檢察院和法院不敢拍板,就是提到了市裡,估摸也不敢拍板。
雖然說司法公正,但實際情況,各級司法部門還是受到領導的影響。
即便公、檢、法是兩級管理,這件事情,雲縣檢察院把事情提交給市檢察院,市檢察院也不敢決定啊,還不是要回到雲縣,跟雲縣領導商議。
這種事誰都不想擔責任。
當看到村民們跑了之後,王啟昂就放下心來,剩下的事情無非就是相互妥協。
會開到最後,王啟昂說道:“董書記,陳縣長,同志們,我們開會是解決問題的,不是吵架的,現在這個事情只有兩個結果。”
說到這裡王啟昂停頓了一下,目光掃過縣裡的幾大常委,他因為在現場,所以特許參加會議,然後繼續說道:“第一結果,姜飈團伙光天化日之下毆打百姓,甚至捅傷張莊村長張寶田同志,村民們為了生命安全不得不奮起反抗,我縣公安機關,接到群眾報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控制住了姜飈等人,並且調集全縣警力順藤摸瓜打掉了一直盤據在我縣的姜飈團伙及其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