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第2頁)

“丹主任按照程序,這已經算快了,我……”

李玉良想解釋一下,丹菲擺了擺手,打斷了他的話,道:“剛才等你的時候,我找檢察院的人詢問過,林志剛無視群眾的人身安全,在公共場合飈車,可以往危害公共安全罪上面靠。”

丹菲盯著李玉良。

既然王啟昂親自過問這件事情,就不可能讓林志剛定故意傷害,輕傷的故意傷害一般是三年以下,林志剛再運作一下,搞不好就是緩刑,太便宜他了。

如果林志剛坐幾個月的牢出來了,讓西柳莊的人怎麼看王啟昂。老百姓大多不懂法,他們對林志剛的恨卻是真實的。

過輕的處罰會讓老百姓更怕對方,還會對王啟昂在群眾中樹立威信有相反的作用。

你一個副縣長出面,林志剛都坐幾天牢就出來了,看來林志剛惹不起啊。

李玉良眉頭緊鎖,想了想說道:“危害公共安全罪,我既然提交上去,馬鳴政委都不會批,更別說上交檢察院了。”

“你寫好材料,我跟你去見馬鳴政委。”丹菲說道。

“好!”李玉良點了點頭,道:“這邊的傷情鑑定也做,我叫個人帶他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