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229章(第2頁)
這個女人不但高傲,而且自私,道德底線也遠遠低於秦東旭,為了達到目的,她甚至可以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她完全把“法無禁止即可行”的準則,用在了政府行政上,而不是“用法無授權不可為”來約束自己。
這樣的人,一般都敢想敢幹,能打能衝,敢為人所不敢為,能幹成別人幹不成的事。
但是這樣的人也很危險,往往就是一腳在天堂,一腳在地獄,前進一步是天堂,後退一步就是地獄!
如此來認識高元一,再來想想她剛才的話,也就一點都不奇怪了。
石長玉鄭重的說道:“高市長,我已經答應了秦東旭,就應該信守承諾,怎麼能出爾反爾?”
高元一怒道:“你已經出爾反爾一次,還差再一次嗎?”
石長玉道:“正因為已經有一次,所以才不能有第二次。”
“如果第一次還情有可原,那第二次就是人品底下了。”
“何況我之前對漢東縣的評價也的確是片面了,也的確給漢東縣帶來了負面影響,這一點的確是我錯了。”
高元一冷笑道:“難道你背刺寧西市,就沒有給寧西市帶來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