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四封信
這次去鄉里(公社)的人比較多,算上李昊一共八個人,畢竟屯子裡貓冬也太閒了,除了上山下套子打獵外也沒啥事可幹,能去趟鄉里就算是累點也是心甘情願的。
李昊也屬於湊熱鬧的編外人員,當然,也有這些天打的一些皮子要賣,只不過沒有深加工的常見皮子著實不怎麼值錢,比如野豬皮、跳貓子皮、狍子皮,還沒有狗皮、黃皮子或是松鼠的皮值錢呢!不過就算狗皮值些錢也不會有人殺狗,屯子裡可是有幾戶少數民族的,像是杜家,就是鄂溫克族,滿倉滿屯兄弟是滿族。為了尊重鄉親們的風俗,避免鬧矛盾,屯子裡的鄉親們是自覺不吃狗肉,也不用狗皮做衣服帽子的。
李昊空間裡的那頭老虎的皮毛倒是很值錢,不過李昊不想在公社收購站這邊賣。到了齊齊哈爾那邊的收購價可是比公社這邊高了近兩百塊錢呢,反正老虎放在空間裡又不會壞掉,為啥非得在這賣呢!
還有就是李昊的一點小心思了,如今屯子裡鄉親們都窮,對李昊也不錯,那是這段時間大家相處下來培養出來感情了。要是李昊當初剛來的時候,打到老虎立馬就去賣虎皮,發了大財,你看屯子裡有的頭腦不那麼清楚的人會不會對他有意見,還能親近的起來嗎?可能純樸的鄉親們不會像四合院裡的那些禽獸刻意去針對李昊,但是心裡不舒服是肯定的。畢竟這是人的本性,不患寡而患不均啊!不吹不黑,反正李昊就避免不了這種想法,生怕兄弟過的苦,又怕兄弟開路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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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大家這些毛皮不怎麼值錢,可架不住多啊!就這麼賣了表面上像是很虧,其實賣皮子和山貨也有別的好處,那就是公社那邊的收購站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發一些票據,不然單純發錢啥也買不了,幹看啊?
晚上的時候大家摸黑起來吃了飯,把毛皮和山貨捆在了馬背上、驢背上,然後就摸黑出發了,頂著嚴寒朝著山外走去。
頭前帶路的隊長老彭手裡提著馬燈,其他人準備好了火把,加上李昊有一隻手電筒,大家路上可以輪流照明。
三十公里的山路不是簡單的說句話,加上還遍地都是厚厚的積雪,這一路註定是艱難的。屯子裡的人不準備當天返回了,那麼趕基本上是在玩命了。公社那邊是有大車店的,大家會在那裡住一夜,第二天再回來。
李昊經過這些日子的鍛鍊早已不是當初的那個廢材了,如今一連走上個十幾裡山路對他來說完全小兒科。屯子裡的鄉親們比李昊還要強一些,屯子裡的大牲口更是習慣了在冰天雪地裡長途跋涉。大家的速度不慢,走到兩地中間的地窨子那裡時,天邊才剛剛露出的那一抹兒魚肚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