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欲得麟兒
可是,他有錢啊!
難道不能買通上級?
沈晏看了她一眼,又道:“豐城縣歸大同府管轄,今年新到任的大同府尹,名叫付正清!據說是位清正廉明的硬茬子,並不好糊弄。”
清正廉明?
這朝廷都已經買官賣爵了,居然還有清正廉明的好官?
鍾寧微微撇嘴,但她大概明白了。
哪怕是應對上級考核,呂大人也得想辦法給自己增加些政績,而這樁案子,或許可以順手為之!
可是,新的問題又出現了。
如果按名冊中所言,從盛京被拐賣而來的原身和沈宴兩人,是鍾家老太爺那兩口子得人授意才專門拐帶出京,那這案子若是鬧大,只怕會打草驚蛇!
那個貴人究竟是誰還不清楚。
但可以確定的是,一定是盛京之中的上層人物。
並且極有可能,是那種動動嘴就能調動暗衛,屠了一整個村莊殺人滅口之人。
就算是為了全村人的生命安全考慮,也得想辦法先把他們兩人的信息給暫時遮掩過去。
具體真相,只能等他們將來前往盛京,自己暗查即可!
現在,並不是挖掘真相的時機。
看那個縣令的本事,也不是像是能還他們清白的能人。
別到最後,他為了討好盛京貴人,再把他們給推出去。
鍾寧與沈晏對視一眼。
還是決定,先將冊子上被拐賣的人員名單騰抄一份,將文冊中關於貴人之事刪去,只說兩人是被鍾家老兩口從盛京拐賣到這裡的。
不寫具體事宜,盛京那麼大,每年都有十幾個被拐賣的小孩,具體是哪一家,呂有謙也絕不會去花心思查!
當然,還是得多謄抄複製幾份,萬一狀紙遞上去,那狗官沒有反應,也不打算為民作主,那就將許家人所做的罪惡直接公佈在大街小巷。
說幹就幹!
沈晏先謄抄出幾份複製稿。
然後跑到城郊貧寒之區,找到幾個落魄書生,請他們幫忙一起抄寫。
每成功抄寫完一份,便能得十文錢的報酬。
剛開始書生們只以為自己找了一份可以兼職餬口的差事,可當聽到這是一份被拐賣十多年的人口販賣證據記錄之時,頓時變得義憤填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