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前往教堂

“那你之前一個人是怎麼過的?”

 “那可不一樣,自從你們倆來了,雖然是吵了點,但是……”他說不出來了,突然冒出了一句英文,原來是那個長句子他不會講。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但是我已經漸漸習慣了你們在我身邊的日子,沒了你們,我反而輾轉反側,寢食難安了。

 我的翻譯有些肉麻,沒別的原因,單純想噁心一下莫西里。

 “好了好了,我都知道,我現在有事,我今晚爭取回家,好吧?”

 “哎哎哎!陳歌呢,你不陪我,我找他去。”

 這話聽的跟什麼一樣,老公不陪,就去找男朋友陪?

 “分手了。”我略下一句話,匆匆走了。

 “哎哎哎!我這做了飯呢,白做了嗎?哎不對啊,分手了?你們在一起過?啊?江舟!你等等我!”

 莫西里追了出來,一把拉住了我,“不是你們怎麼回事?你們倆……是我想的那樣嗎?”

 “我跟他吵架了。”

 “我不管,你得把他給我找回來。”

 “憑什麼?”

 “就憑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得聽我的。”

 我翻了個白眼,只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飯我回去吃,好嗎?我現在真的有事,求你了,乖,回去吧,啊。”

 我擺脫了莫西里,鑽進了車裡,車子一發動,莫西里就被甩在身後,最後,我只看見他還在跑著,嘴裡不知道在喊著什麼。

 繞了好大一圈,才找到本傑明的工作室。我對洛琳小鎮還不算很熟悉,唯一很熟悉的,只有一號街,因為現在遇到的所有人和事,幾乎都在一號街。

 三號街有些冷清,住戶好像也沒有那麼多,本傑明的工作室在第669號,我轉了兩個彎才到。

 工作室很大,而且比我去過的任何一家店鋪都要光鮮亮麗。櫥窗裡擺著時裝模特,那些衣服也很前衛時尚。

 本傑明坐在桌子前,金色的捲髮被他紮起,留下兩邊長短不一的鬢角垂在臉旁,嘴唇鮮紅卻乾燥,手上的鉛筆順著他的動作前後左右地來回動著。

 我上前敲了敲玻璃門,本傑明聞聲放下鉛筆,給我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