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做合法商人
店鋪定下來,沈南微不願與趙大娘多扯皮。
見沈南微沒有因為店鋪的問題坐地講價,趙大娘鬆了口氣,她緩緩道:“妹子,這件事是我們對不住你,那柳員外在北朔城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他想做什麼自然由不得我們。
你既好心不與我們計較,大娘沒別的,只這院裡的東西,這推車也都留給你,往後你開店若進貨,有這個方便一些,還有這磨盤什麼的,也都留給你。”
既是趙大娘內心過意不去,主動提起,沈南微又正好需要,也就不再推辭,應承下來。
簽字畫押,錢貨兩訖,這買賣就算成了。
沈南微拿過契約,仔細落筆並按了手印,可惜她在現代很少寫毛筆字,原身更是不學無術的,字寫得歪歪扭扭毫無筆鋒。
沈君弈欲言又止地別過頭去。
叫人家知道他的小姨寫這麼一手爛字,傳出去怪丟人的。
趙大娘也落了名字按了收銀。
收好東西,趙大娘笑眯眯的:“原以為這房子沒人會租,可想遇到了姑娘,後面可能會有難民湧進北朔城,糧食大約又要漲價,姑娘可早做打算。”
沈南微其實對原著這一段有點印象。
原著著墨不多。
大家只知道前方戰線吃緊,很多城池一而再再而三地丟,其實是出了內奸的緣故,不過原著並沒有描述內奸是誰。
因為抓內奸是君祁的工作,他在前線拼搏的過程站在沈君弈的視角往往一筆帶過,沈君弈心思重,是很提防這位皇叔的。
後來這位皇叔的結局不好。
太子暴斃,沈君弈幼年即位,收回實權第一件事就是幹掉這位勞苦功高甚至到功高蓋主的小皇叔。
沈南微“嘖嘖”了兩聲。
血緣親情同皇家權力相比算得了什麼?
就連親骨肉,親手足都要互相殘殺的呢,何況是隔了一層的叔叔。
沈南微唏噓著從揹簍裡拿出一個小千代,裡面放著二十兩的銀票,和一些散碎銀子,交過去遞給趙大娘。
趙大娘還不忘了提醒:“這份七月要送去官府的,估計過個幾天,官府的人就會上來收稅,姑娘須得早做準備。”
沈南微大約沒意識到還有這麼一著。
後來想也正常,以前讀書的時候知道古代貧民百姓最怕苛捐雜稅,當農民的要交田稅丁稅,那開門做生意自然也要繳納商稅,商稅還得更高。
車馬稅,酒稅,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問題是收稅的方法多樣,種類繁多,經常會有官差鑽空子,這裡多算一點,那裡多算一點,多出的自然都進了他們私人的腰包。
趙大娘似乎同官府的人略熟些,見沈南微的顧慮,生怕她反悔:“姑娘若是還沒有做好準備,我就去同我相熟的官差說一聲,讓他們晚些來。
再提醒姑娘,可以準備小的紅封,到時大有用處。”
沈南微手中的錢不多,雖然從周餘溫手中討回來一大筆,但是拋去房租和剩下的要做開業前的準備,手頭緊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