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別拿我們家錢做好事(第2頁)
說著,指向記者周明,“大家認識一下,這位就是我們縣城日報的週記者,他原本是為採訪田小花事件而來的,聽說我們村支書的善舉之後,特意來到我們村進行採訪,大家歡迎。”
“歡迎週記者!”李四春帶頭高喊。
“歡迎週記者!”村民們齊聲高喊,掌聲雷動。
記者周明把攝像機交給陳祥扛著,自己拿著話筒,走到田好進面前。
“田好進,你剛剛說的話我都錄下來了,你說:咱們這個村,有的人年紀大了,有的人體弱多病,他們賺不了大錢,我有能力多賺錢,為什麼不幫一幫他們呢?由此可見,你非常的善良,非常的熱心,你是一位偉大的慈善家,你的光榮事蹟,我一定會好好報道,讓全縣全省乃至全國,都知道你的好人好事和愛國情懷。”
吳建仁和吳尊聽到這話,都一臉的妒忌。
不就分了九百塊錢給大家嗎?這就成為偉大的慈善家了?
吳建仁特別想告訴記者,田好進之所以給大家分九百塊錢,都是源於自己提出的新規定。
要報道也該報道自己這個村支書,而不是田好進那樣的小人物。
他正要開口時,田好進謙虛的說,“週記者,我是一個小人物,你就別報道我了,要報道,就報道我們村支書吧,往村裡交百分之三十稅收這個規定,是村支書提出來的,杏花村所有村民都很感激村支書呢。”
記者立馬拿著話筒,走到吳建仁面前,“村支書您好,請問您是怎麼想到,給村民們做出這樣一個規定的呢?”
吳建仁清了清嗓子,邊想邊說,“咳,我……我就是……突發奇想,覺得有些人賺錢不容易,吃了上頓沒下頓,而有些人又賺錢太容易了,比如田好進,隨隨便便捕個魚就能賣好幾千,既然他賺錢這麼容易,拿出三分之一分給大家,又有什麼問題呢?”
記者周明,“村支書說的真好,您做出這樣的規定,簡直就是為村裡人謀福音,一心一意為人民著想,這才是真正的人民公僕!我回去之後,一定把你的光榮事蹟好好報道,讓其他村鎮的領導都向你學習。”
吳建仁被這麼一誇,頓時有些得意忘形,“哪裡哪裡,互相學習,其他村鎮如果有好的決策,我也會跟他們學習的。”
記者周明拿著話筒,又來到吳尊面前,“您作為村支書的兒子,支持父親的工作嗎?”
吳尊,“當然支持了,我為自己有這樣偉大的父親而感到自豪,不過我自己賺的錢……”
他想說的是,自己賺的錢不可能分給大家的,因為要在城裡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