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蓮燈泡 作品

第113章 安敏赫4(第2頁)

 阿月假裝驚訝的問道,“真的嗎?我以前上學的時候只有我一個異類,我還為此傷心了好久呢。”阿月說著說著就傷心起來。 

 都奉順對阿月口中的經歷深有同感,如果不是有京心這個知情人在陪著她,她現在可能會很孤獨吧。 

 “那月月的力氣有多大啊?”羅京心問道。 

 阿月深思了一會兒,這應該怎麼說呢? 

 “比如說我能徒手捏碎核桃?” 

 都奉順眼睛一亮,“哦!” 

 阿月驚喜的看著她,“你也能?” 

 羅京心看了看阿月,又看了看都奉順,“大發!” 

 兩個力氣大的人湊在一起去了,這讓壞人可怎麼活啊! 

 朋友一生一起走,初中三年,阿月和都奉順、羅京心開心的玩了三年。 

 在這三年中,阿月因為長相原因,曾被星探看中想讓她去演戲。 

 阿月想了想,覺得這確實是個不錯的選擇,美人魚一族聲音好聽,是個天生的歌手,她這副好嗓子不唱歌就白瞎了。 

 但不能就這麼輕易的被星探挖走,家裡有背景幹嘛不用背景,娛樂圈這麼混亂,她被欺負了怎麼辦? 

 她堂堂財閥千金有自已做自已資本的實力,她要在娛樂圈橫著走。 

 爸爸媽媽!飯飯!餓餓! 

 家裡人瞭解過她的想法後沒有反對,他們家小千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可以隨心所欲,他們沒有干涉的想法,只要保護好她就好。 

 商業背景加上政治背景,就是娛樂公司老闆來了,也不敢在阿月面前指手畫腳。 

 於是,宋東景便找上了當前實力最強的娛樂公司,給阿月辦了一個工作室,以合作的名義,阿月正式開始了明星生涯。 

 工作室裡幾乎都是自已人,都是宋東景找來的最專業的團隊。 

 而阿月作為童星,第一個出演的角色便是本色出演,演的是女主小時候,一個家族落魄前的千金大小姐。 

 阿月都不用演,往那一站,導演便已經很滿意了,很好,省了一筆培訓錢。 

 只是出演的女主小時候,阿月的戲份不是很多,但有一個精益求精的導演,阿月還是拍了一週多才拍完寥寥無幾的戲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