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文其 作品
第123章 太子相邀
大殿很大,田朝將絹帛只是扔到了階梯之下,林承沒辦法,只能爬到階梯下拿起了絹帛仔細看了起來。
只見絹帛上寫道‘林承貪墨良田罪狀書
林承,身為府令,本應奉公守法,造福一方,卻背道而馳,犯下累累罪行。
其一,利用職權之便,勾結地方豪強,強佔百姓良田。在浮臺城上州鎮一帶,林承指使手下爪牙,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農戶,迫使眾多無辜百姓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據查,被其強佔的良田多達數千畝,涉及農戶數百戶。
其二,偽造地契文書,將公有土地私自劃歸己有。在良田修正中,林承暗中篡改土地登記賬目,將本應屬於官府的大片肥沃土地據為己有,並通過不法手段辦理虛假地契,使其侵佔行為看似合法。
其三,打壓反抗百姓。對於那些敢於維護自身權益、反抗其貪墨行為的百姓,林承不僅不予理會,反而動用府衙兵力對其進行打壓。致使莊等數名百姓受傷,上百戶因此家破人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其四,收受賄賂,為他人非法侵佔土地提供便利。一些不法商人企圖擴張土地,便向林承行賄,林承收受賄賂後,為其出謀劃策,幫助他們侵佔百姓土地。商人衛正初在林承的庇護下,強佔了嘉山鎮上千畝的農田。
其五,瞞報災情,以災荒之名低價收購百姓土地。在前年的水災,林承故意隱瞞災情上報,致使朝廷救濟不力。隨後,他以極低的價格逼迫受災百姓出售土地,從中牟取暴利。
綜上所述,府令林承貪墨良田之行徑,性質惡劣,嚴重損害了百姓利益,破壞了朝廷律法和社會秩序,應當受到嚴厲懲處。
以上樁樁件件人證物證,皆登記在冊。’
林承越看越心驚,這裡面所描述的內容幾乎與事實一模一樣,就像丞相親身經歷了一般,當然他做的遠不止如此,但是單憑這些,已經夠砍他頭了。
“林承,你可還有話說?”田朝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