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鳳曦 作品
第64章 “緣”(第2頁)
這一行最忌諱的就是驕縱自大,所以二叔用一種我絕對能聽得懂的話給我解釋著說道。
【我懂了,二叔。】
我也知道二叔怕我犯這種低級錯誤,很是認真的對二叔回道。
至於二叔說的有沒有緣,這個所謂的“緣”,可是有說法的。
對於這種稀世珍寶,只要是圈子裡的人,就沒有不想要的,如果誰真能得到那個稀世珍寶,那就說明是真有“緣”。
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是不可能有絕對無敵的實力,總會有比你強的修行人,稀世珍寶這種寶物冥冥之中自有“緣”定,圈裡道行高的人遇到道行低的同行有稀世珍寶的話,基本也是不會出手搶奪的,因為有點道行在身上的人都知道“緣”是真的存在的。
你今天搶了他的寶物,可能明天就會被人用同樣的方式奪走,你是守不住的,可能下場會更慘。
當然也有不信這東西的,但真的被你搶到手又被你守住了,換一種方式來說這稀世珍寶或許本來就是你的“緣”定之物。
這種東西很難說清楚,不過一般還是不會搶奪的,就算傳出去也不為人道,以後圈裡人都會防著你,連自身貪慾都守不住的貨色,沒人會與其為伍,這也是一種“緣”,稱為人“緣”。
人身上可不是隻有一種“緣”的。
得到稀世珍寶的“緣”則稱為奇“緣”,道侶配偶為一對則稱情“緣”,家人兄弟中的“緣”則稱為親“緣”,讓人更加熟知的自然是財“緣”,財“緣”也基本是普通人一直都想要的“緣”,所以種種事情冥冥之中都為“緣”定。
肯定也會有人說道侶配偶總會有不和之後所分離的,這又怎麼說?
“緣”盡!
這才是讓二叔一開始就說有沒有緣得到這種稀世珍寶的原因,而不是說用自身實力所得!
這個我倒是在道書上看到過,也是基本必讀的道書之一,所以我是知道的。
【任何事情都是圍繞自身道行為基礎的,稀世珍寶或者法器那些都只能算是外力加持,一定要切記,小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