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永墨昌 作品

第56章 富貴城律(第3頁)

 她假裝扶額,在袍袖的遮擋之下,也偷偷的笑了起來。

 她越想越覺得可樂,纖細的身姿都一顫一顫,兩個肩膀也一聳一聳的。

 一邊樂還一邊想:這些大臣還挺有意思的。

 看來,他們也不是像表面上的那麼死板,每個人的背後都有另一面的存在。哈哈,真好玩。

 笑了一陣後,子玄便輕咳了一聲,面露嚴肅的說道:“愛卿們,都笑夠了吧,笑也笑了,鬧也鬧了,現在就開始商討政事吧。”

 “寡人重新擬定了一份富貴城的律法,現在就由內侍讀與大家聽。”

 說完便看了一眼旁邊的內侍。

 內侍會意,從書案上拿起了那本法律冊子,便宣讀了起來。

 “富貴城律,忠君愛國法,第一條,凡是在富貴城中有戶口的居民,必須要忠君愛國。”

 “不準隨意損壞城旗,不準隨意辱罵,歪曲。抵毀城主,以上如有違反者,抄家流放。”

 “第二條,不準私通外國,不準叛國投敵。不準造反顛覆朝廷。”

 “以上若有違反者,判腰斬,抄家,誅三族。”

 “富貴城律,保密法:第一條,凡是住在富貴城中的居民,無論是有無戶口,必須要嚴守本城秘密。”

 “任何人不準將城中有特殊武器的事情傳出城外。”

 “富貴王宮和城中的各種軍事,民用重要設施的圖紙,機關等不準洩露出城。”

 “以上若有違反者,判車裂刑,抄家,家眷流放。”

 第二條:不準將熱武器,電子產品等朝廷禁止的物品,帶出城外。若違反此條例,抄家流放。”

 “富貴城律,土地法;凡在富貴城城牆之內的土地,山脈,河道。”

 “樹木,房屋,礦產,和各種資源,全部都是公產,屬朝廷所有。”

 “凡有人私自採礦,砍樹,強佔房屋土地者。判二十年勞役,財產充公。”

 富貴城律,勞動法:凡在富貴城中工作的居民,無論有無戶口。”

 “每人每月工俸不得少於三十兩,雙方協議者除外。”

 “不得剋扣或延長髮放月俸,不得強制工人加班,不得剋扣假期。”

 “有工傷的人員必須及時醫治,酌情賠償。”

 “以上如有違犯者,革職,罰銀一千兩,勞役三年。官場永不錄用。”